囤房稅 台北市第3戶非自住 房屋稅率增至3.6%,第1、2戶調高至2.4% Home焦點主題囤房稅 台北市第3戶非自住 房屋稅率增至3.6%,第1、2戶調高至2.4% 0210 月 By admin焦點主題0 Comment 因應囤房稅(奢侈稅/特種貨物稅)實施,2014/10/01台北市政府提案修正的「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議會一讀通過;自住房屋三戶以內全國適用稅率1.2%,逾三戶的非自住房屋若座落在北市,第一、二戶房屋稅提高為2.4%,第三戶(含)以上房屋稅,每戶房屋稅率3.6%。 非住家用房屋,如診所、律師等自由職業使用房屋,房屋稅也由現行的1.5%,提高為3%。 ← 5大員工獎酬工具 母公司持股逾半 子公司員工分紅可緩課稅 陸企來台設辦事處 提高審查准入門檻 →
0210 月 By admin焦點主題0 Comment 因應囤房稅(奢侈稅/特種貨物稅)實施,2014/10/01台北市政府提案修正的「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議會一讀通過;自住房屋三戶以內全國適用稅率1.2%,逾三戶的非自住房屋若座落在北市,第一、二戶房屋稅提高為2.4%,第三戶(含)以上房屋稅,每戶房屋稅率3.6%。 非住家用房屋,如診所、律師等自由職業使用房屋,房屋稅也由現行的1.5%,提高為3%。
By admin焦點主題0 Comment 因應囤房稅(奢侈稅/特種貨物稅)實施,2014/10/01台北市政府提案修正的「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議會一讀通過;自住房屋三戶以內全國適用稅率1.2%,逾三戶的非自住房屋若座落在北市,第一、二戶房屋稅提高為2.4%,第三戶(含)以上房屋稅,每戶房屋稅率3.6%。 非住家用房屋,如診所、律師等自由職業使用房屋,房屋稅也由現行的1.5%,提高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