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居住證時代 公開徵求意見
0512 月
北京2014/12/4《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根據徵求意見稿,居住證持有人可享受與當地戶籍人口多項同等權利,包括參加社保、隨遷子女參加中高考等,徵求意見稿還明確了居住證持有人的落戶通道,並明確了各類城市落戶標準。專家認為,隨著居住證制度的建立,中國將告別暫住證時代,居住證制度將使中國朝著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邁出重要一步。
居住證是戶籍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早在2010年,國務院檔首次提出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公安部2012年底報送了《居住證管理辦法(送審稿)》。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中國戶籍制度改革的步伐進一步加快。
今年7月,國務院出臺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的目標。意見明確: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
12月4日,在公安部送審稿基礎上修改完成的《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就業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徵求意見稿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
居住證制度意味著中國朝著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邁出很大的一步,之前那種把外來人口排除在城市人之外的做法已經成為歷史。
暫住證主要是對人口進行管理,這個證不附帶任何福利。但是居住證就包含了一部分福利,例如參加社保、子女在城裡讀書高考等,這樣就有了質的不同,一個僅僅是登記管理,一個是承認你在這裡有相應權利。
居住證制度最大意義是讓農村人口更方便進入和融入到城市,並逐步享受到教育、養老等基本公共服務,有利於實現城鄉一體化。
根據徵求意見稿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免費接受義務教育、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基本公共服務,並享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機動車登記、辦理生育服務證等便利。
徵求意見稿還規定了居住證持有人逐步享受的權利及便利。「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創造條件,使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居民委員會選舉、人民調解員選聘、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等權利,在居住地享受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辦理婚姻登記等便利。
根據規定,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居住證發放地人民政府規定的落戶條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其中,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應當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穩定就業和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合理設置積分分值。
積分落戶的門檻設定,首先要考慮引進人口的平衡性和多樣性,既要鼓勵高端人才入戶,也要給普通勞動者以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