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通过 大户条款延3年实施 Home焦点主题台湾立法院通过 大户条款延3年实施 2612 月 By admin焦点主题0 Comment 台湾立法院院会今天(2014/12/26)三读修正通过所得税法部分条文,大户条款延3年实施。 大户条款 自民国107年起,当年度出售股票金额新台币10亿元以上部分,课征千分之1证券交易所得税。 ← 中国2014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统计及企业工资指导线 税务总局修订出台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
2612 月 By admin焦点主题0 Comment 台湾立法院院会今天(2014/12/26)三读修正通过所得税法部分条文,大户条款延3年实施。 大户条款 自民国107年起,当年度出售股票金额新台币10亿元以上部分,课征千分之1证券交易所得税。
By admin焦点主题0 Comment 台湾立法院院会今天(2014/12/26)三读修正通过所得税法部分条文,大户条款延3年实施。 大户条款 自民国107年起,当年度出售股票金额新台币10亿元以上部分,课征千分之1证券交易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