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企设台办事处 须交工作计画
131 月
陆资来台,经济部严加控管。经济部商业司2015/01/12日表示,未来陆企设置或新设台湾办事处一定要缴交工作计画书,写明工作内容以及业务范围,主要是避免正面表列产业陆企,一窝蜂抢进台湾设立办事处,若业务「与事实不符」,恐有管理漏洞。
商业司陆企在台设置办事处,没有如实执行业务,严重者得以撤销或废止许可。修法之后,陆企在台设置或新增办事处、改派在台湾之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在台业务活动范围变更,都得检送工作计画书。
陆企在台办事处的工作计画书重点约有8大项,包括公司简介、诉讼及非讼诉代理人在台从事业务活动/年度工作目标、办事处组织编制及人员规画、经费运用计画、年度预计接触对象说明、公司事业是否符合「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之说明、业务预期效益以及其他说明事项等。
(资料来源:经济部商业司,纬创德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