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税 自住屋获利研议 最高减税8成
301 月
房地合一税 自住屋获利研议 最高减税8成
财政部2015年1月29日提出报告,据指出,为消除修法阻力,财政部规划依持有年数,设定分年扣除率,出售自住屋的获利,最高可减除八成,并采单一税率17%课税,而每户总价在2000万元以下的自用住宅,持有5年以上出售可享免税优惠,但仅以一屋为限。
为降低不动产业界对税改的反弹力道,财政部拟采纳业界建议,房地合一税制以「轻税」为原则,不仅取消售屋利得纳入综所税累进税率,改采单一税率17%课征,同时将设定日出条款,针对新制上路前五年取得不动产之售屋利得,才适用房地合一税制。
财政部长张盛和日前表示,房地合一新制若能在2016年上路,最为理想。以此时程估算,凡是2011年以前取得之不动产,若在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后出售,也不会受到新税制的影响,仍将按旧制课税。
奢侈税则将按原规划退场,对于2年内短期出售者,即使是自住房屋,将不给予减税优惠,以作为奢侈税退场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