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执法 追缴证所税
193 月
投资人于2015年3月间陆续接获财政部所属各地国税局2013年的证所税通知函,且要求在十日内办理申报,引发市场譁然。市场传出,查税追缴令万箭齐发,约逾15万张。追缴令是以双挂号方式寄出,要求补报的范围不仅仅是买卖兴柜股票,参与新股发行抽签,或参与过新股抽签中签二张亦接获追缴令。
最令人股民不满的是,以实际进出股市的资金部位来看,距达到课税门槛很远,不明白为何接获追缴令。
根据国税局的证所税通知函,文中明指因在102年出售股票,有牵涉证所税相关事宜,要求投资人检附买卖报告书、对帐单、收付款纪录、证交税缴款书或买卖契约书等凭证资料,在十日内办理申报。国税局函中未明列股票内容,需投资人自己举证。
外传追缴令高达10、20万分,股民认为国税局有「抢钱」之嫌。券商营业员也透露,有不少客户接获追税函,综合其共通点,只要卖出上市、上柜、兴柜等股票超过100张以上的,统统在追缴范围内。
协助客户向券商申请102年度的股票进出资料,营业员指出,有客户卖出的兴柜股票张数多在100张以下、甚至不到50张、30张,却都在追缴范围,而且这些客户也几乎未参与新股询圈、甚至承销抽签,理论上,根本与证所税课征无关,为何也在追税范围,追缴的基础令人费解。
多位投资人反映,市场实际的大户、中实户,不是已改由投资方式进出,更有办法的已经化身为「外资」,再加上证所税的大户条款又延缓实施,反倒是最没有能力的散户,却不断有麻烦事,虽然为维护税负的公平正义,追税是应该的,但也不能扰民,「冤」是目前的心情写照。
上市柜公司股票交易所得目前仍在免税期间,仅有上市柜公司股票交易者,不在补税行列。但若交易标的是未上市、未上柜公司股票、兴柜股票出售张数超过一百张、出售属承销取得的IPO股票达到十张以上者,去年未自动核实申报一○二年度证券交易所得税者,应在接获通知后尽快完成补税手续。
根据国税局发出的证所税辅导申报通知函,纳税人收到补税通知后,必须在指定期限内完成补报,否则将被加征罚锾。
证所税是在二○一三年恢复课税,去年首度申报。财政部表示,由于今年首度对未据实申报者追缴税款,各税捐机关采取从宽作法,纳税人只要在指定期限内补报证所税,即不会另为处罚。
(资料来源:经济日报,纬创德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