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正案 公司盈餘提撥定額或比例做為員工酬勞 Home焦點主題公司法修正案 公司盈餘提撥定額或比例做為員工酬勞 015 月 By admin焦點主題0 Comment 立法院2014/5/1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正案。 修正案規定, 公司章程應規定企業提撥定額或一定比例的年度盈餘,作為員工酬勞,並以股票或現金為之; 酬勞發放規定,應由董事會董事2/3以上出席、出席董事半數以上同意決議。 修正案也規定,公司有累積虧損時,應先予以彌補,且除非公營事業的主管機關於章程明定,否則公營事業不適用。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貝萊德林會計師事務所整理) ← 連鎖飲料店 國稅局追查營業額是否需開立發票 香港最低工資調整 由每小時港幣30元提高至32.5元 →
015 月 By admin焦點主題0 Comment 立法院2014/5/1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正案。 修正案規定, 公司章程應規定企業提撥定額或一定比例的年度盈餘,作為員工酬勞,並以股票或現金為之; 酬勞發放規定,應由董事會董事2/3以上出席、出席董事半數以上同意決議。 修正案也規定,公司有累積虧損時,應先予以彌補,且除非公營事業的主管機關於章程明定,否則公營事業不適用。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貝萊德林會計師事務所整理)
By admin焦點主題0 Comment 立法院2014/5/1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正案。 修正案規定, 公司章程應規定企業提撥定額或一定比例的年度盈餘,作為員工酬勞,並以股票或現金為之; 酬勞發放規定,應由董事會董事2/3以上出席、出席董事半數以上同意決議。 修正案也規定,公司有累積虧損時,應先予以彌補,且除非公營事業的主管機關於章程明定,否則公營事業不適用。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貝萊德林會計師事務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