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經保代 營業稅率降為2% 回溯2015年3月生效 Home焦點主題保經保代 營業稅率降為2% 回溯2015年3月生效 065 月 By admin焦點主題0 Comment 財政部發函,保險經紀人及保險代理人的佣金收入,被認定「非保險本業收入」,適用金融營業稅率,將自5%降為2%,並回溯自2015年3月1日起生效。 根據統計,保險經代營業稅率自5%調降為2%後,保險經代公司1年可省下支出高達18億元。 ← 上海 省級幹部配偶及子女不得經商辦企業 營業人如欲放棄適用免稅規定,應先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 →
065 月 By admin焦點主題0 Comment 財政部發函,保險經紀人及保險代理人的佣金收入,被認定「非保險本業收入」,適用金融營業稅率,將自5%降為2%,並回溯自2015年3月1日起生效。 根據統計,保險經代營業稅率自5%調降為2%後,保險經代公司1年可省下支出高達18億元。
By admin焦點主題0 Comment 財政部發函,保險經紀人及保險代理人的佣金收入,被認定「非保險本業收入」,適用金融營業稅率,將自5%降為2%,並回溯自2015年3月1日起生效。 根據統計,保險經代營業稅率自5%調降為2%後,保險經代公司1年可省下支出高達1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