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設反托拉斯基金,並從中提撥「告密獎金」 公平交易法修法通過
106 月
台灣立法院2015/6/9修正通過《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為強化聯合行為查處,增訂主管機關得設反托拉斯基金,並從中提撥「告密獎金」,讓公平會「長牙齒」,基金來源包含提撥違反《公平法》罰鍰3成、利息收入等。規定說明如下:
- 因聯合行為不易查察,有高度隱密性,實務上也難蒐證,為強化聯合行為查處,需設立反托拉斯特種基金;
- 有相對穩定的財源支應,才能有效、持續打擊惡質行為。
- 鼓勵事業內部員工提出內部消息,基金可用來提供檢舉獎金,鼓勵揭露違法行為,獎金金額待訂。
- 為強化聯合行為查處,促進市場競爭健全發展,得設反托拉斯基金。
- 基金來源包含提撥違反公平交易法罰鍰3成、基金孳息收入、循預算程序的撥款和其他有關收入。基金用途須用於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支出、推動國際競爭法執法機關合作、調查和交流、補助涉及檢舉獎金訴訟案件相關費用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