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說明書 應記載事項增列說明
186 月
內政部表示,自2015年10月1日起,不動產說明書,成屋應記載事項增列是否曾發生凶殺、自殺等凶宅,且增列不得記載房價有上漲空間事項。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提供買賣雙方充分的物件資訊,避免日後造成買賣糾紛,內政部2015年4月13日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增列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將自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不動產說明書 新增記載事項
- 包括購屋者最關切的是否為凶宅,有關建物在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凶殺、自殺、一氧化物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的情形,都應該記載,讓凶宅定義更明確。
- 建物是否位屬工業區、有無獎勵容積的開放空間提供公共使用。
- 梁柱是否有顯見的間隙裂痕、鋼筋有無裸露,都必須要記載。
- 以免購屋者在不明究裡下買到違規使用的工業住宅,或以為是社區公設,但其實是開放的公共空間使用的狀況。
不動產說明書 不得記載的事項
新增在「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不得記載房價有上漲空間或預測房價上漲的情形。
(资料来源:内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