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專業投資人 門檻200億 2015年9月實施
217 月
金管會拍板「高級專業投資人」門檻,要求淨資產要200億元,且要設置專職投資的專業人員、公司有3年以上投資經驗,即可比照金融業等機構投資人,投資金融商品簡化流程且幾乎各項商品都可在台交易,預計2015年9月實施。
高級專業投資人可免錄音錄影、免提供中文說明書及契約,未來就跟壽險公司一樣,可投資各類債券、結構型商品。
金融及證券子法都有明訂專業投資人的門檻,且分為三種,
- 「專業機構投資人」,即銀行、保險、證券、基金等金融機構或 政府基金等;
- 專業投資法人,即近一期財報總資產逾新台幣5,000萬元的法人或基金;
- 專業投資自然人,即有新台幣3,000萬元以上財力證明,或單筆投資逾新台幣300萬元,與受託或銷售機構往 來資產逾1,500萬元,並提供資產逾3,000萬元的聲明書。
金管會對於專業投資法人、自然人雖開放比一般投資人較多、較複雜的商品,但為了保護投資人,仍是訂有許多風險確認、錄音等程序,這次直接增設第二層的高級專業投資人,等級等同第一層的專業機構投資人,未來會再逐步針對這一層級有相關的法規及商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