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将限缩第三方网路支付消费额
018 月
中国人民银行(大陆央行)2015年7月31日对第三方网路支付发布征求意见稿,明定网路支付消费金额将受限,且包括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将无法从事网路金融业务。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内容说明
- 要求金融机构或开展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不得开立支付帐户。
- 每人所有支付帐户单日累计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人民币,下同),每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
- 支付帐户分为综合帐户、消费帐户两种。
- 综合帐户验证至少需要5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可用于消费、转帐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
- 消费帐户则至少通过3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且只能用于消费、转帐至同名银行帐户。
- 若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位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等两种(含)要素以上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进行协议约定。
- 若非数位证书、电子签名验证的交易,每人所有支付帐户单日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元,转帐同名帐户除外。
- 若验证交易方式不到两种,每人所有帐户单日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元,比如买苹果手机或家电、家具将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