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公司将上市 实收资本额20亿起
152 月
为健全资本市场、积极造市,金管会将开放创业投资公司挂牌上市,实收资本额门槛20亿元。主要目的,系创投对台湾经济发展有一定贡献,让创投公司永续经营,也能让资金轮动有更大效益。
任何公司在初创过程中,都需有资金挹注,创投寻找具有潜力的公司投资,如果让创投公司能上市柜,利用资本市场壮大,筹措更多资金再进入,把创投做得更大,对台湾新创事业、整个经济环境会更有利。
为了引导国内产业转型,金管会请证交所研议开放创业投资公司上市,经讨论后,已修正发布《有价证券上市审查准则》第20条之2等相关规章,规范永续型创投公司申请上市的标准,以及上市后须持续遵守的义务。
金管会表示,永续型创投公司申请上市除应符合一般事业申请上市有关设立年限、获利能力、股权分散、应先登录兴柜满6个月、股票送集保等标准外,还有5项特别规定,包括申请时实收资本额达20亿元以上、且募集发行普通股数逾1亿股,不能从事《创业投资事业辅导办法》规定以外的任何业务。
由于创投主要以投资、辅导新创产业为目的,基于风险分散考量,所以不乐见创投重押单一标的,参考香港证交所规范,限制创投持有的任一家被投资公司股分,不得超过已发行有表决权股分总数30%;创投公司在申请上市时,对任一家被投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不能超过创投本身近期资产总额20%。
(资料来源:中国时报, 纬创德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