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与义大利签租税协定 避免双重课税
162 月
外交部2016/2/15宣布,台湾与义大利避免所得税双重课税及防杜逃税协定于2015年底完成程序,并于2016年元旦开始实施,是继奥地利后,我国与欧洲国家完成的第14个租税协定。
台湾与义大利签订的《驻义大利台北代表处与义大利经济贸易文化推广办事处避免所得税双重课税及防杜逃税协定》(简称:租税协定)共30条,主要是由所得来源国针对各类所得提供合宜减免税措施,以消除重复课税,进而减轻税负。减免税措施包含营业利润、投资所得与财产交易所得。例如台商赴义大利从事营业行为,只要不构成「常设机构」,义大利不会对其营业利润课税,改由台湾课征17%营所税。
财政部表示,在台义间未签署租税协定前,双方无资讯交换机制,义国自2010年起将我国列入「租税天堂黑名单」,对义商与台商交易订定更多税务行政要求,影响义商与台商交易意愿,这项协定生效后,将有助义国将台湾自其黑名单中移除,有利台湾对义出口。
外交部指出,义大利为台湾在欧洲仅次于德国、荷兰、英国及法国的第5大贸易伙伴,2014年双边贸易总额约41亿美元。
(资料来源:外交部, 财政部, 中国时报; 纬创德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