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義大利簽租稅協定 避免雙重課稅
162 月
外交部2016/2/15宣布,台灣與義大利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於2015年底完成程序,並於2016年元旦開始實施,是繼奧地利後,我國與歐洲國家完成的第14個租稅協定。
台灣與義大利簽訂的《駐義大利台北代表處與義大利經濟貿易文化推廣辦事處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簡稱:租稅協定)共30條,主要是由所得來源國針對各類所得提供合宜減免稅措施,以消除重複課稅,進而減輕稅負。減免稅措施包含營業利潤、投資所得與財產交易所得。例如台商赴義大利從事營業行為,只要不構成「常設機構」,義大利不會對其營業利潤課稅,改由台灣課徵17%營所稅。
財政部表示,在台義間未簽署租稅協定前,雙方無資訊交換機制,義國自2010年起將我國列入「租稅天堂黑名單」,對義商與台商交易訂定更多稅務行政要求,影響義商與台商交易意願,這項協定生效後,將有助義國將台灣自其黑名單中移除,有利台灣對義出口。
外交部指出,義大利為台灣在歐洲僅次於德國、荷蘭、英國及法國的第5大貿易夥伴,2014年雙邊貿易總額約41億美元。
(資料來源:外交部, 財政部, 中國時報; 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