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健保卡 即日起最高可罚100万
172 月
2016/02/17起,冒用别人健保IC卡要受罚,含外籍人士,如果累犯,罚的倍数将累进愈高,最高可罚所用医疗金额的20倍、上限100万。
健保署遏止冒用健保IC卡不当行为,健保署于2013年即修法,对被冒用或出借健保IC卡的被保险人移送法办,并按次处罚,第一次违法处领取保险给付的2倍罚锾,第2次处领取保险给付的5倍罚锾,第3次处领取保险给付的10倍罚锾,第4次以上处领取保险给付的20倍罚锾,最高可罚100万元。
健保署由于过去的法令,主要罚被保险人、也就都是本国籍民众,并未对外国人开罚,反而成了外国人伺机使用台湾健保资源的漏洞,另只对借卡人开罚,不罚冒用用卡人,也不公平,日前修订相关办法,对于借卡及冒用卡片的两造双方均开罚,且不限于本国人,外籍人士也罚。
为避免外籍人士出境罚不到人,健保署亦会对遭罚的外籍人士进行境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