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修章程 經部擬免徵規費
074 月
依公司法規定應於2016年6月底前完成公司章程規定,不過,各公司修訂章程龜速,為了加速變更作業,經濟部傾向將朝免徵規費方向辦理。至於已繳交規費完成登記者,未來若再辦理變更登記,無需繳費。
為鼓勵企業加薪,去年公司法修法後於235條之一規定,公司章程應明定,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規定,經濟部也於去年函釋,應於2016年6月底之前依新法完成章程修正。
公司章程登記作業執行至今已逾9個月,全國應變更公司總數逾65萬家,但僅10萬多家完成變更登記,達成率為16.2%。
如以過去平均每月執行11,760件變更登記數,還有高達54萬多加未完成變更公司章程,需耗時46.5個月才能完成。
商業司長李鎂表示,部分公司考量只為修改章程而繳費,又因確實不高,規費1千元對國內中小企業來說「能省則省」,因此考慮配合法律做修正,可以免徵規費。至於已經繳費之公司將暫不退費,未來若有其他變更登記,可直接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