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购基金 单日放宽至3千万元
145 月
为了让投资人方便透过网路交易购买基金,金管会近日更放宽电子交易买基金单日额度,不管是法人或者个人,单日买卖上限都放宽至3,000万元台币,而且共同基金转换标的时更不受上述金额的限制。
修改之前的规定是─法人透过电子交易买共同基金单日买卖金额上限是2,000万元、个人是500万元。修改后,未来不分法人、个人都放宽至3,000万元,不过,个人「单笔」交易上限是500万元,也就是投资人若想一日买等值3,000万台币境内外基金,每次至多买500万元,可以分6次交易;至于境外基金交易金额也是以等值台币3,000万元金额为限,以交易日前2日汇率为计算基准。
为了配合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从2016年1月中旬开始,金管会已允许基金公司可以受理投资人以电子凭证方式办理开户,投资人要买共同基金不必亲自去公司开户,只要有电子凭证(自然人凭证、晶片金融卡或金融凭证等)证开户并依电子签章法之规定,以电子方式完成身分验证或者其他足以确认受益人身分之方式,就可以线上办理银行授权。
除了简化电子交易开户流程、放宽投资人透过电子交易买卖基金单日额度达台币3,000万元外,对于投资人和投信投顾公司约定书之「签署」,金管会也放宽,在实务上得以「书面、传真、电子」等方式签署,不再侷限于「书面」。
(资料来源:金管会/工商时报,,纬创德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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