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微信 转帐限额及转帐限次数
0410 月
为防范电信网路新型犯罪,中国人民银行出新规,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1人在同1银行只能开立1个不限定金额的支付帐户(即「I类户」)。另外,为增加遭诈骗的金钱转出的缓冲时间,个人ATM机转帐24小时后才到帐,24小时内个人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帐。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路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12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帐户的,同1个人在同1家银行,只能开立1个不限定金额的「Ⅰ类户」;至于非银行的支付机构方面,同1个人在同1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1个有金额限定的「Ⅲ类户」。
2015年底,人行下发了关于个人银行帐户管理规定,于2016年4月1日起,将个人银行帐户分为Ⅰ类户、Ⅱ类户和Ⅲ类户,后两类则是没有存摺也没有卡片的「电子帐户」,无法为存款人提供存取现金的服务。
具体而言,这3类帐户是根据开户难度、开户人身份确定性进行递减排序的,能够透过帐户开展的业务也有所不同。银行可以借由Ⅰ类帐户为存款人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转帐、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服务,是3类帐户中业务范围最广泛的。
而Ⅱ类帐户相比Ⅰ类帐户少了转帐功能,并且对于消费和缴费支付的金额进行了限制。Ⅲ类帐户相比Ⅱ类帐户,限制则更多,将只能为存款人提供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服务。
另外,人行的新规还规定,除向本人同行帐户转帐外,个人从ATM机转帐,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才办理资金转帐。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个人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帐。
值得注意的是,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机构的个人支付将设限额和笔数。自12月1日起,帐户之间的日累计转帐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