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ETF 繼續免徵證交稅十年
1612 月
立法院會2016/12/16三讀通過《證交稅條例修正案》,續停徵公司債、金融債的證交稅10年,也增訂暫停徵以債券為主要投資標的上市及上櫃指數股票型基金,也就是債券ETF同樣至2026年底止停徵證交稅。
為活絡債券市場,自2010年停徵公司債及金融債的證券交易稅,7年期限將滿。財政部指出,考量我國債券市場尚處於低利狀態,公司債及金融債券若於此時恢復課徵證券交易稅,恐影響企業籌資及經濟發展,故配合主管機關,續停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的證券交易稅10年至2026年底。
ETF暫停徵證交稅方面,財政部官員指出,公司債、金融債券的交易免證交稅,債券ETF卻要課,影響到投資人交易意願,為吸引一般投資人進入債券市場,並活絡國際板債券市場次級市場,故趁此次修法增訂債券ETF停徵優惠,同樣自明年元旦起停徵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