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稅負制 2017年起徵門檻
1912 月
2017年所得基本稅額(即最低稅負制)起徵門檻不變,維持個人670萬元、營利事業50萬元;保險給付免稅額亦訂為3,330萬元,全戶全年領有保險給付未達3,330萬元可全數免稅。後年5月申報時適用。
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的調整,和綜所稅免稅額的自動調整機制一樣,都和物價上漲有關,只是適用的累計漲幅調整門檻不同。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漲幅只要逾3%,綜所稅免稅額就可以調整,而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要調整,累計漲幅得逾10%。
以個人為例,納稅人全年所得包含免稅與應稅所得合計達到670萬元的課徵門檻,就要辦理最低稅負申報,若一般所得稅繳納金額低於最低稅負應申報金額時,即需再就差額繳納最低稅所得稅,適用稅率20%。
個人領有保險給付者,2017年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3,3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