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當沖證交稅降至千分之1.5 Home焦點主題立院三讀 當沖證交稅降至千分之1.5 114 月 By admin焦點主題0 Comment 為提升台股量能,立法院2017/04/10三讀《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案,當沖稅率自現行千分之3減半降至千分之1.5,施行1年後,如台股交易量未明顯回升,財政部將進行政策檢討。 當沖降稅是指同一證券商受託買賣的同一帳戶,於同一營業日現款買進與現券賣出同種類同數量的上市櫃股票,於出賣時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依千分之1.5課徵證券交易稅。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整理) ← 跨境電商年銷售額逾48萬 須課營業稅 老屋重建 房屋稅最長減半12年 容積率獎勵 →
114 月 By admin焦點主題0 Comment 為提升台股量能,立法院2017/04/10三讀《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案,當沖稅率自現行千分之3減半降至千分之1.5,施行1年後,如台股交易量未明顯回升,財政部將進行政策檢討。 當沖降稅是指同一證券商受託買賣的同一帳戶,於同一營業日現款買進與現券賣出同種類同數量的上市櫃股票,於出賣時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依千分之1.5課徵證券交易稅。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整理)
By admin焦點主題0 Comment 為提升台股量能,立法院2017/04/10三讀《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案,當沖稅率自現行千分之3減半降至千分之1.5,施行1年後,如台股交易量未明顯回升,財政部將進行政策檢討。 當沖降稅是指同一證券商受託買賣的同一帳戶,於同一營業日現款買進與現券賣出同種類同數量的上市櫃股票,於出賣時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依千分之1.5課徵證券交易稅。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