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专法后 已进行税务登记
315 月
跨境电商登记税籍新制已上路近一个月,除订房网站Agoda、线上影视业者Netflix等业者已在首周登记外,Uber的荷兰母公司也出现在登记名单中。
配合境外电商营业税法上路,财政部建立境外电商税籍登记平台,自2017年5月1日起,针对在台没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境外业者,若其销售的电子劳务给国内消费者,包括付费App、音乐影片软体、贴图等等,只要前一年度或当年度销售额达48万元,就必须完成税籍登记办理。
- Agoda、Netflix及医学网路书店Elsevier在平台上路首周就进行登记。
- 「Uber Portier B.V.」Uber荷兰母公司、问卷平台SURVEY MONKEY、Google亚太区公司与购物网站eBay也都完成登记。
- Agoda为「线上订购、线下消费」,也就是利用线上订购,但有实体消费,此类课税方式是据OECD规定,看其所连结的不动产所在地在哪里,就由当地国家课税,若是在台湾订日本的饭店,就是由日本政府课征营业税。
- Uber eat也是属线上订购、线下消费,官员认为,应也要以「整体」来课税,「平台收多少钱、就课多少钱」。
- 重返台湾叫车市场的Uber,改与租赁车行合作,交通部认为以此种新模式来运作,且合法营运、合法缴税,「当然没问题」,不过到底是租赁车行必须开发票,还是Uber应该开发票,还必须视其合约书及相关资料来核定厘清。
(以上资讯仅供参考,纬创德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