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或丧偶外配扶养未成年子女 申请归化放宽 免月收入门槛
026 月
为加强对外籍配偶的照顾,内政部2017/06/01通过「国籍法施行细则」修正草案,未来受家暴离婚未再婚,或丧偶扶养未成年子女的外籍配偶,申请归化所需的生活保障无虞证明,将采宽松认定,无金额门槛限制。
「国籍法施行细则」修正草案增列因受家庭暴力离婚且未再婚、国人配偶死亡后未再婚,申请归化国籍可适用较宽松的生活保障无虞证明,如雇主开立的聘雇证明或申请人自行以书面叙明工作内容及所得即可,盼强化对外籍配偶的照顾。
此次修正,简化了许多归化申办作业所需检附的证明文件,像是以往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归化时需先向移民署申请居留证明书,未来户政机关将与移民署合作,由户政事务所透过跨机关资讯平台服务代查,让申请归化国籍者得免附居留证明资料,此项服务免除民众奔波移民署服务站申请居留证明书,同时省下100元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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