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失败案例】假赠与真避税 国税局连补带罚近千万元
176 月
【避税失败案例】假赠与真避税 国税局连补带罚近千万元
假赠与真避税失败的案例,提醒要利用赠与避税的民众要注意。
台北国税局表示,日前查获辖内某民众赠与其子免纳赠与税的公设保留地,但随即于赠与当天出售,涉规避赠与税,因此连补带罚新台币近千万元。
该民众于2012年11月9日签订土地所有权赠与移转契约,将名下的公设保留地赠与给小孩,并于当年12月1日办理赠与税申报。由于符合都市计画法的公设保留地可免征赠与税,因此国税局核发赠与税免税证明书给该民众。
然而国税局官员后来发现,该民众在赠与公设保留地给小孩的当天,就以小孩名义,将公设保留地及都市计画移转权益出售;且在签约当日由小孩向买方收取价款,「刻意避税的行为太明显」,认定该民众借由赠与免征赠与税的公设地,再由小孩出售取得价金等合法行为,来规避赠与税。
因此,国税局以实质课税原则,对该民众补税近500万元,并处以所漏税额1倍罚锾,连补带罚近千万元。
国税局依税法的实质课税原则规定,不仅是以形式外观的法律行为为依据,而是就经济事实为课税基础。以此案例观之,民众赠与免征赠与税的公设保留地给小孩,依法虽免征赠与税,但在赠与「当天」就卖掉的行为,显然是为了让小孩无偿取得土地出售的价款,与实际赠与小孩现金并无不同。
此外,该民众签订土地所有权赠与移转契约书给小孩时,已明知将会出售公设地及容积移转相关权益,但其办理赠与税申报时,却未揭露申报及陈述此一事实,致使国税局短漏核定税捐。该民众疏于申报,核有应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过失责任,除补税外,仍须按漏税处罚。
(资料来源:台北国税局,以上资讯仅供参考,纬创德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