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税改新制通过2018年实施
029 月
财政部2017/09/01正式公布。由民国 1998 年开始实施的两税合一制度走入历史,改采股利所得分离课税或者部分免税制度。综所税的最高税率由六级调整为五级且最高税率降为 40%;调高综所税薪资扣除额、标准扣除额以及身障者特别扣除额。营所税税率由 17% 调高为 20%,而台积电董事长张忠谋呼吁取消保留盈余课税,最后拍版定案是由目前的 10% 税率减半为 5%。
税改新制如下:
- 两税合一制确定废除,以符合国际税制改革趋势,消后改采股利所得分离课税或者部分免税。
- 目前内外资股东的税负差异约为 15% 到 16% 不等,新制调整后,差异缩减为 3% 到 4% 之间,可望消弭目前的假外资问题。
- 综合所得税级距由六级调整为五级,最高税率降为 40%,颇有取消富人税的味道。
- 综所税薪资扣除额以及身障者特别扣除额调高各 5.2 万元,增幅 41%;标准扣除额调高 2 万元,增幅 22%。
- 营所税税率由 17% 调高为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