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修正 年终奖金起扣点提高 逾8.45万元才需扣缴5%
012 月
财政部已订定发布2018年薪资所得扣缴税额表,自今年1月起适用,个人获发年终奖金的起扣点,每次给付额超过84,500元,要扣缴5%所得税。
此次修正,因所得税改调高标准扣除额为12万元、薪资特别扣除额为20万元,连带调整2018年薪资所得扣缴税额表。
2018年每月薪资最低起扣门槛自去年的73,501元,提高至84,501元,若未超过起扣点则无须扣缴。
以单身、无扶养亲属者为例,
- 每月薪资若在8.45万元以下,不必按月扣缴所得税;
- 标准四口之家有配偶并扶养二名未成年子女,今年每月的薪资起扣额是106,501万元。
- 而薪资等固定给付的所得之外,依据薪资所得扣缴办法第8条规定,兼职所得及非每月给付的薪资,其扣缴率一律为5%。
- 而年终奖金因非属每月给付的薪资,因此参考2018年薪资所得扣缴税额表的起扣点,若超过即按全额扣缴5%。
举例来说,若甲公司今年1月31日发放员工A、B两人2017年的年终奖金,分别为8万元与12万元,因不属于每月给付的薪资,以给付日扣缴为5%。
而起扣点参考2018年薪资所得扣缴税额表为84,501元,因为A未达起扣标准,可免扣缴所得税;B则已达起扣标准,应按给付额12万元扣缴5%的所得税,即6,000元。在2019年5月申报综所税时可并入计算,例如假设B最终应纳税额为1.6万元,因有扣缴6,000元再缴1万元即可。
资料来源:财政部,纬创德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