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取得不动产卖三类土地 免申报房地合一税
1710 月
出售近年取得的不动产,需要主动申报房地合一税,不过有三种例外,包括出售免课土地增值税的农地、出售经政府征收或价购的土地,以及出售公共设施保留地等,这几种交易并不用申报。
俗称的房地合一税,指的是2016年1月1日上路的房地交易所得税新制,自施行至今已经三年多,若是交易近年取得的房屋,无论有无交易所得,纳税义务人都有义务主动申报。
不过有三种例外情况是不用申报的,官员指出,第一种是已在投入农业中的农业用地,移转给自然人时,可以依据《农业发展条例》申请不课征土地增值税,也一并不用申报房地合一税。
第二种情况是经政府征收或价购的土地,官员指出,收归公有的情况,虽然属于移转的性质,但是并不向纳税义务人施加申报房地合一税的义务。
第三种情况是依《都市计画法》指定的公设保留地,官员表示,这与第二种情况类似,但是指被征收之前,在私人间互相交易、移转公设保留地的状况,其实这类土地本身用途受到限制、经济价值较低,也不必申报课征房地合一税。
房地合一税在制定过程有参考土地增值税,上述三种土地交易、移转免申报状况,其实也都符合土地增征税减免条件,在制定房地合一税的时候,也减轻纳税人相关义务。
除了以上三种情况之外,多数的不动产交易案都要主动申报,国税局有多起交易未办理申报,而遭裁处罚锾的案件,提醒纳税义务人多加注意,避免未申报遭补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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