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以分割移转 免征契税与土地增值税

1710 月
因为继承而取得房地产,多位继承人可能会协议将现有土地、房屋进行分割,各别继承不同部分,这类房地产移转状况可以享有免征契税、免征土地增值税二大租税优惠。
依《契税条例》第2条规定,不动产的买卖、承典、交换、赠与、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权,都应申报缴纳契税,但在开征土地增值税的土地,可以免征契税;而《土地税法》第28条更载明,已规定地价的土地应于所有权移转时课征土增税,但是因继承而移转的土地,免征土地增值税。
依上述法规,继承而移转的不动产,本身就免征土增税及契税,即便多人继承而分割原有不动产,也不会产生契税的问题;继承的土地无论不论分割结果如何,均免申报土地现值及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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