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新規2020年 Home焦點主題勞基法新規2020年 1710 月 By admin焦點主題0 Comment ●2018年11月28日就業服務法修訂實施:雇主對求職人或所雇用員工,新增不得因「星座」、「血型」而有歧視情形;雇主招募或雇用員工,提供職缺的經常性薪資如果未達4萬元,應該公開揭示或知薪資範圍,不得告以「面議」。 ● 新修訂的勞動基準法,2020年1月1日起,規定每月基本工資,從目前的2萬3100元調升為2萬3800元,時薪從150元調升為158元。 ●新修訂的勞動基準法,禁止要派單位偽裝派遣並給予發生職災的派遣勞工雙重保障、提高資遣費未按規定發給的罰則,以及在每年3月底之前,提早將舊制退休金準備好提撥到專戶裡。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整理) ← 繼承房產以分割移轉 免徵契稅與土地增值稅 網拍業者漏稅補帶罰 依同業利潤標準課徵 →
1710 月 By admin焦點主題0 Comment ●2018年11月28日就業服務法修訂實施:雇主對求職人或所雇用員工,新增不得因「星座」、「血型」而有歧視情形;雇主招募或雇用員工,提供職缺的經常性薪資如果未達4萬元,應該公開揭示或知薪資範圍,不得告以「面議」。 ● 新修訂的勞動基準法,2020年1月1日起,規定每月基本工資,從目前的2萬3100元調升為2萬3800元,時薪從150元調升為158元。 ●新修訂的勞動基準法,禁止要派單位偽裝派遣並給予發生職災的派遣勞工雙重保障、提高資遣費未按規定發給的罰則,以及在每年3月底之前,提早將舊制退休金準備好提撥到專戶裡。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整理)
By admin焦點主題0 Comment ●2018年11月28日就業服務法修訂實施:雇主對求職人或所雇用員工,新增不得因「星座」、「血型」而有歧視情形;雇主招募或雇用員工,提供職缺的經常性薪資如果未達4萬元,應該公開揭示或知薪資範圍,不得告以「面議」。 ● 新修訂的勞動基準法,2020年1月1日起,規定每月基本工資,從目前的2萬3100元調升為2萬3800元,時薪從150元調升為158元。 ●新修訂的勞動基準法,禁止要派單位偽裝派遣並給予發生職災的派遣勞工雙重保障、提高資遣費未按規定發給的罰則,以及在每年3月底之前,提早將舊制退休金準備好提撥到專戶裡。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