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業者漏稅補帶罰 依同業利潤標準課徵 Home台灣法令 網拍業者漏稅補帶罰 依同業利潤標準課徵 公司設立, 公司設立實務, 台灣法令, 逃漏稅 網拍業者漏稅補帶罰 依同業利潤標準課徵 網拍業者未設稅籍、漏報營利事業所得稅,除了補稅帶罰之外,還要注意國稅局將直接依同業利潤標準核定課稅,讓業者錯失適用書面審查、享優惠利潤標準的機會。 中區國稅局近期有一起爭議案件,某網拍業者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於2015年至2016年間經營網拍業務,並漏報二年度的營所稅,被國稅局通知限期補報,最後因為這位業者逾期不報,國稅局依查得資料及同業利潤標準,核定這位網拍業者的所得額及應納稅額。 業者會主張適用擴大書審要點,推估應是考量當年度要點,對銷售的貨品,可以享更划算的純益率核算標準,因此才透過復查程序主張適用。但因未設稅籍與漏報問題成為了業者的致命傷。 遺產稅逾30萬 可申請分3年繳納 台灣法令, 遺產稅 遺產稅逾30萬 可申請分3年繳納 國稅局考量民眾繼承遺產時,可能多為股票、房產等,現金部分不足,需等到財產出售後,才能繳交遺產稅。遺產稅達30萬以上,確實有繳納困難者,可分18期以內加計利息繳納,每期不超過2個月,也就是繳納期間最高3年。 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在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收到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後,應在繳納期限2個月內繳納,如果繳款有困難可申請延期2個月。另外,遺產稅額在30萬以上,民眾現金不夠,無法一次繳清稅款時,也可以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以內加計利息繳納,每期不超過2個月,也就是繳納期間最高3年。 漏報房地合一稅 最高加罰1倍 台灣法令, 財稅資金 漏報房地合一稅 最高加罰1倍 房地合一新制2016年元旦上路,財政部指出,只要符合房屋、土地個人交易新制,無論需不需要繳稅,都必須在完成所有權移轉隔日開始計算的30日內辦理申報。若未在期限內進行申報或漏報所得稅額者,將依照所得稅法第108條之2規定裁罰,最高將可處漏稅額1倍罰鍰。 財政部日前修正發布「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規定未在期限內辦理房地合一新制申報者,將依照個人於裁罰日前1年內,遭稽徵機關首次裁罰或多次裁罰情形,分別處3,000元、9,000元及20,000元罰鍰。 台北市房屋稅新制修正(2014/11/3) 台灣法令, 財稅資金 台北市房屋稅新制修正(2014/11/3) 台北市因應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提高非住家用房屋稅率,依同條例第6條規定,配合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於2014年11月3日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適用於2015年開徵之房屋稅。台北市政府為期課稅更合理公平及簡化稽徵作業,提案就特殊情形的住家用房屋明訂單一稅率,且不納入該市非自住的其他供住家用房屋戶數計算。 台北市已提案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第4條稅率相關規定,明訂下列非具囤房性質及公同共有房屋,採單一稅率: [...] (案例)無出租營利事實 免奢侈稅 台灣法令, 案例 (案例)無出租營利事實 免奢侈稅 台北市俞姓女子購屋時租約尚有兩個月,她好心讓單親媽媽多住兩個月只收清潔費5,000元,事後出售房屋卻被檢舉持有房屋期間出租營利,被國稅局課奢侈稅150萬元。俞女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查出上情,認定沒有出租營利,昨天判決俞女勝訴,免繳奢侈稅。 2012年7月俞女向方姓屋主購買台北市的四樓的公寓,同年10月21日以1,000萬元出售該公寓。她自認符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的豁免條款,雖然買房未逾一年出售,但持有期間屋主、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僅有一戶房屋,辦好戶籍登記且沒有出租或營業行為,免繳奢侈稅的規定,未報繳奢侈稅。 (案例)遊戲點卡透過網路銷售 逃漏稅 連補帶罰690萬 台灣法令 (案例)遊戲點卡透過網路銷售 逃漏稅 連補帶罰690萬 網路購物盛行,國內電子商務產值高達數千億元,中區國稅局近期查核網路賣家銷售遊戲點數卡,短短2年間銷售額高達9,600萬餘元,但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被國稅局補稅帶罰690萬元。網購業者即使沒有實體店面,只要每月網購銷售額達到8萬元門檻,仍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 企業主應注意-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人力資源, 台灣法令 企業主應注意-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保全人員 每月工時上限288小時 人力資源, 台灣法令 保全人員 每月工時上限288小時 勞動部因保全業占職災過勞死案件之首,職災案件中有三分之一都是保全人員,保全業也成為高風險行業,凸顯保全人員工時過長問題,2015/06/25公布「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明訂保全人員每月總工時上限為288小時、兩次出勤間至少間隔十一個小時、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十二日等,2016年起實施。 保全業者2016年起必須重新與員工簽訂工作契約,並報當地勞動主管機關核定,違反者可依勞基法開罰二至卅萬元。 1998年訂定的保全人員工時指引中,雖已明訂保全每日正常工時為十小時,可再延長加班兩小時,每周上班六天,可休息一天;但未訂定總工時上限,授權地方政府自訂,各縣市政府規定的工時不一,保全人員也申訴不斷。 勞動部2015年整理各地保全工時,發現差異性極大,最血汗的台北市與台南市,採四周總工時最高288小時,若一個月有31天,全月最高工時可達324小時,等於上班日每天都要工作至少12個小時。 過去規定保全業每7天休一天,可彈性調整,但須2周內休二天;有保全被排月初休2天,月底再休2天,等於中間連續工作24天,已明顯過勞,卻無法可罰;新版本也明訂,不得連續工作超過12日。 保全為輪班制,有公司因人手不足,會要求保全上完早班後,再接著上晚班;新版本也明訂,保全人員兩次出勤間,必須要至少間隔11個小時。 舊版中對保全業遇「緊急狀況」可延長工時,易遭雇主濫用,新版中明訂若遇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且要求勞工加班後,要給在廿四小時內通知工會;若無工會,要通知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北市勞動局指出,勞動局在2015/6/4先行公告調整保全人員正常工時,由每4周288小時改為每月計算,且已經在2015/6/15日實施。 員工酬勞 公司法修正公司章程須變更 公司設立, 台灣法令, 案例 員工酬勞 公司法修正公司章程須變更 員工酬勞 [...] 房地合一稅 對房產投資人及企業衝擊及因應(房地合一課稅) 台灣法令, 焦點主題, 財稅資金 房地合一稅 對房產投資人及企業衝擊及因應(房地合一課稅) 房地合一稅制(房地合一課稅) [...] [hupso]
網拍業者漏稅補帶罰 依同業利潤標準課徵 公司設立, 公司設立實務, 台灣法令, 逃漏稅 網拍業者漏稅補帶罰 依同業利潤標準課徵 網拍業者未設稅籍、漏報營利事業所得稅,除了補稅帶罰之外,還要注意國稅局將直接依同業利潤標準核定課稅,讓業者錯失適用書面審查、享優惠利潤標準的機會。 中區國稅局近期有一起爭議案件,某網拍業者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於2015年至2016年間經營網拍業務,並漏報二年度的營所稅,被國稅局通知限期補報,最後因為這位業者逾期不報,國稅局依查得資料及同業利潤標準,核定這位網拍業者的所得額及應納稅額。 業者會主張適用擴大書審要點,推估應是考量當年度要點,對銷售的貨品,可以享更划算的純益率核算標準,因此才透過復查程序主張適用。但因未設稅籍與漏報問題成為了業者的致命傷。 遺產稅逾30萬 可申請分3年繳納 台灣法令, 遺產稅 遺產稅逾30萬 可申請分3年繳納 國稅局考量民眾繼承遺產時,可能多為股票、房產等,現金部分不足,需等到財產出售後,才能繳交遺產稅。遺產稅達30萬以上,確實有繳納困難者,可分18期以內加計利息繳納,每期不超過2個月,也就是繳納期間最高3年。 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在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收到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後,應在繳納期限2個月內繳納,如果繳款有困難可申請延期2個月。另外,遺產稅額在30萬以上,民眾現金不夠,無法一次繳清稅款時,也可以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以內加計利息繳納,每期不超過2個月,也就是繳納期間最高3年。 漏報房地合一稅 最高加罰1倍 台灣法令, 財稅資金 漏報房地合一稅 最高加罰1倍 房地合一新制2016年元旦上路,財政部指出,只要符合房屋、土地個人交易新制,無論需不需要繳稅,都必須在完成所有權移轉隔日開始計算的30日內辦理申報。若未在期限內進行申報或漏報所得稅額者,將依照所得稅法第108條之2規定裁罰,最高將可處漏稅額1倍罰鍰。 財政部日前修正發布「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規定未在期限內辦理房地合一新制申報者,將依照個人於裁罰日前1年內,遭稽徵機關首次裁罰或多次裁罰情形,分別處3,000元、9,000元及20,000元罰鍰。 台北市房屋稅新制修正(2014/11/3) 台灣法令, 財稅資金 台北市房屋稅新制修正(2014/11/3) 台北市因應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提高非住家用房屋稅率,依同條例第6條規定,配合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於2014年11月3日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適用於2015年開徵之房屋稅。台北市政府為期課稅更合理公平及簡化稽徵作業,提案就特殊情形的住家用房屋明訂單一稅率,且不納入該市非自住的其他供住家用房屋戶數計算。 台北市已提案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第4條稅率相關規定,明訂下列非具囤房性質及公同共有房屋,採單一稅率: [...] (案例)無出租營利事實 免奢侈稅 台灣法令, 案例 (案例)無出租營利事實 免奢侈稅 台北市俞姓女子購屋時租約尚有兩個月,她好心讓單親媽媽多住兩個月只收清潔費5,000元,事後出售房屋卻被檢舉持有房屋期間出租營利,被國稅局課奢侈稅150萬元。俞女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查出上情,認定沒有出租營利,昨天判決俞女勝訴,免繳奢侈稅。 2012年7月俞女向方姓屋主購買台北市的四樓的公寓,同年10月21日以1,000萬元出售該公寓。她自認符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的豁免條款,雖然買房未逾一年出售,但持有期間屋主、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僅有一戶房屋,辦好戶籍登記且沒有出租或營業行為,免繳奢侈稅的規定,未報繳奢侈稅。 (案例)遊戲點卡透過網路銷售 逃漏稅 連補帶罰690萬 台灣法令 (案例)遊戲點卡透過網路銷售 逃漏稅 連補帶罰690萬 網路購物盛行,國內電子商務產值高達數千億元,中區國稅局近期查核網路賣家銷售遊戲點數卡,短短2年間銷售額高達9,600萬餘元,但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被國稅局補稅帶罰690萬元。網購業者即使沒有實體店面,只要每月網購銷售額達到8萬元門檻,仍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 企業主應注意-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人力資源, 台灣法令 企業主應注意-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保全人員 每月工時上限288小時 人力資源, 台灣法令 保全人員 每月工時上限288小時 勞動部因保全業占職災過勞死案件之首,職災案件中有三分之一都是保全人員,保全業也成為高風險行業,凸顯保全人員工時過長問題,2015/06/25公布「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明訂保全人員每月總工時上限為288小時、兩次出勤間至少間隔十一個小時、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十二日等,2016年起實施。 保全業者2016年起必須重新與員工簽訂工作契約,並報當地勞動主管機關核定,違反者可依勞基法開罰二至卅萬元。 1998年訂定的保全人員工時指引中,雖已明訂保全每日正常工時為十小時,可再延長加班兩小時,每周上班六天,可休息一天;但未訂定總工時上限,授權地方政府自訂,各縣市政府規定的工時不一,保全人員也申訴不斷。 勞動部2015年整理各地保全工時,發現差異性極大,最血汗的台北市與台南市,採四周總工時最高288小時,若一個月有31天,全月最高工時可達324小時,等於上班日每天都要工作至少12個小時。 過去規定保全業每7天休一天,可彈性調整,但須2周內休二天;有保全被排月初休2天,月底再休2天,等於中間連續工作24天,已明顯過勞,卻無法可罰;新版本也明訂,不得連續工作超過12日。 保全為輪班制,有公司因人手不足,會要求保全上完早班後,再接著上晚班;新版本也明訂,保全人員兩次出勤間,必須要至少間隔11個小時。 舊版中對保全業遇「緊急狀況」可延長工時,易遭雇主濫用,新版中明訂若遇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且要求勞工加班後,要給在廿四小時內通知工會;若無工會,要通知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北市勞動局指出,勞動局在2015/6/4先行公告調整保全人員正常工時,由每4周288小時改為每月計算,且已經在2015/6/15日實施。 員工酬勞 公司法修正公司章程須變更 公司設立, 台灣法令, 案例 員工酬勞 公司法修正公司章程須變更 員工酬勞 [...] 房地合一稅 對房產投資人及企業衝擊及因應(房地合一課稅) 台灣法令, 焦點主題, 財稅資金 房地合一稅 對房產投資人及企業衝擊及因應(房地合一課稅) 房地合一稅制(房地合一課稅) [...] [hupso]
遺產稅逾30萬 可申請分3年繳納 台灣法令, 遺產稅 遺產稅逾30萬 可申請分3年繳納 國稅局考量民眾繼承遺產時,可能多為股票、房產等,現金部分不足,需等到財產出售後,才能繳交遺產稅。遺產稅達30萬以上,確實有繳納困難者,可分18期以內加計利息繳納,每期不超過2個月,也就是繳納期間最高3年。 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在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收到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後,應在繳納期限2個月內繳納,如果繳款有困難可申請延期2個月。另外,遺產稅額在30萬以上,民眾現金不夠,無法一次繳清稅款時,也可以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以內加計利息繳納,每期不超過2個月,也就是繳納期間最高3年。 漏報房地合一稅 最高加罰1倍 台灣法令, 財稅資金 漏報房地合一稅 最高加罰1倍 房地合一新制2016年元旦上路,財政部指出,只要符合房屋、土地個人交易新制,無論需不需要繳稅,都必須在完成所有權移轉隔日開始計算的30日內辦理申報。若未在期限內進行申報或漏報所得稅額者,將依照所得稅法第108條之2規定裁罰,最高將可處漏稅額1倍罰鍰。 財政部日前修正發布「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規定未在期限內辦理房地合一新制申報者,將依照個人於裁罰日前1年內,遭稽徵機關首次裁罰或多次裁罰情形,分別處3,000元、9,000元及20,000元罰鍰。 台北市房屋稅新制修正(2014/11/3) 台灣法令, 財稅資金 台北市房屋稅新制修正(2014/11/3) 台北市因應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提高非住家用房屋稅率,依同條例第6條規定,配合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於2014年11月3日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適用於2015年開徵之房屋稅。台北市政府為期課稅更合理公平及簡化稽徵作業,提案就特殊情形的住家用房屋明訂單一稅率,且不納入該市非自住的其他供住家用房屋戶數計算。 台北市已提案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第4條稅率相關規定,明訂下列非具囤房性質及公同共有房屋,採單一稅率: [...] (案例)無出租營利事實 免奢侈稅 台灣法令, 案例 (案例)無出租營利事實 免奢侈稅 台北市俞姓女子購屋時租約尚有兩個月,她好心讓單親媽媽多住兩個月只收清潔費5,000元,事後出售房屋卻被檢舉持有房屋期間出租營利,被國稅局課奢侈稅150萬元。俞女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查出上情,認定沒有出租營利,昨天判決俞女勝訴,免繳奢侈稅。 2012年7月俞女向方姓屋主購買台北市的四樓的公寓,同年10月21日以1,000萬元出售該公寓。她自認符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的豁免條款,雖然買房未逾一年出售,但持有期間屋主、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僅有一戶房屋,辦好戶籍登記且沒有出租或營業行為,免繳奢侈稅的規定,未報繳奢侈稅。 (案例)遊戲點卡透過網路銷售 逃漏稅 連補帶罰690萬 台灣法令 (案例)遊戲點卡透過網路銷售 逃漏稅 連補帶罰690萬 網路購物盛行,國內電子商務產值高達數千億元,中區國稅局近期查核網路賣家銷售遊戲點數卡,短短2年間銷售額高達9,600萬餘元,但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被國稅局補稅帶罰690萬元。網購業者即使沒有實體店面,只要每月網購銷售額達到8萬元門檻,仍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 企業主應注意-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人力資源, 台灣法令 企業主應注意-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保全人員 每月工時上限288小時 人力資源, 台灣法令 保全人員 每月工時上限288小時 勞動部因保全業占職災過勞死案件之首,職災案件中有三分之一都是保全人員,保全業也成為高風險行業,凸顯保全人員工時過長問題,2015/06/25公布「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明訂保全人員每月總工時上限為288小時、兩次出勤間至少間隔十一個小時、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十二日等,2016年起實施。 保全業者2016年起必須重新與員工簽訂工作契約,並報當地勞動主管機關核定,違反者可依勞基法開罰二至卅萬元。 1998年訂定的保全人員工時指引中,雖已明訂保全每日正常工時為十小時,可再延長加班兩小時,每周上班六天,可休息一天;但未訂定總工時上限,授權地方政府自訂,各縣市政府規定的工時不一,保全人員也申訴不斷。 勞動部2015年整理各地保全工時,發現差異性極大,最血汗的台北市與台南市,採四周總工時最高288小時,若一個月有31天,全月最高工時可達324小時,等於上班日每天都要工作至少12個小時。 過去規定保全業每7天休一天,可彈性調整,但須2周內休二天;有保全被排月初休2天,月底再休2天,等於中間連續工作24天,已明顯過勞,卻無法可罰;新版本也明訂,不得連續工作超過12日。 保全為輪班制,有公司因人手不足,會要求保全上完早班後,再接著上晚班;新版本也明訂,保全人員兩次出勤間,必須要至少間隔11個小時。 舊版中對保全業遇「緊急狀況」可延長工時,易遭雇主濫用,新版中明訂若遇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且要求勞工加班後,要給在廿四小時內通知工會;若無工會,要通知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北市勞動局指出,勞動局在2015/6/4先行公告調整保全人員正常工時,由每4周288小時改為每月計算,且已經在2015/6/15日實施。 員工酬勞 公司法修正公司章程須變更 公司設立, 台灣法令, 案例 員工酬勞 公司法修正公司章程須變更 員工酬勞 [...] 房地合一稅 對房產投資人及企業衝擊及因應(房地合一課稅) 台灣法令, 焦點主題, 財稅資金 房地合一稅 對房產投資人及企業衝擊及因應(房地合一課稅) 房地合一稅制(房地合一課稅) [...] [hupso]
漏報房地合一稅 最高加罰1倍 台灣法令, 財稅資金 漏報房地合一稅 最高加罰1倍 房地合一新制2016年元旦上路,財政部指出,只要符合房屋、土地個人交易新制,無論需不需要繳稅,都必須在完成所有權移轉隔日開始計算的30日內辦理申報。若未在期限內進行申報或漏報所得稅額者,將依照所得稅法第108條之2規定裁罰,最高將可處漏稅額1倍罰鍰。 財政部日前修正發布「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規定未在期限內辦理房地合一新制申報者,將依照個人於裁罰日前1年內,遭稽徵機關首次裁罰或多次裁罰情形,分別處3,000元、9,000元及20,000元罰鍰。 台北市房屋稅新制修正(2014/11/3) 台灣法令, 財稅資金 台北市房屋稅新制修正(2014/11/3) 台北市因應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提高非住家用房屋稅率,依同條例第6條規定,配合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於2014年11月3日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適用於2015年開徵之房屋稅。台北市政府為期課稅更合理公平及簡化稽徵作業,提案就特殊情形的住家用房屋明訂單一稅率,且不納入該市非自住的其他供住家用房屋戶數計算。 台北市已提案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第4條稅率相關規定,明訂下列非具囤房性質及公同共有房屋,採單一稅率: [...] (案例)無出租營利事實 免奢侈稅 台灣法令, 案例 (案例)無出租營利事實 免奢侈稅 台北市俞姓女子購屋時租約尚有兩個月,她好心讓單親媽媽多住兩個月只收清潔費5,000元,事後出售房屋卻被檢舉持有房屋期間出租營利,被國稅局課奢侈稅150萬元。俞女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查出上情,認定沒有出租營利,昨天判決俞女勝訴,免繳奢侈稅。 2012年7月俞女向方姓屋主購買台北市的四樓的公寓,同年10月21日以1,000萬元出售該公寓。她自認符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的豁免條款,雖然買房未逾一年出售,但持有期間屋主、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僅有一戶房屋,辦好戶籍登記且沒有出租或營業行為,免繳奢侈稅的規定,未報繳奢侈稅。 (案例)遊戲點卡透過網路銷售 逃漏稅 連補帶罰690萬 台灣法令 (案例)遊戲點卡透過網路銷售 逃漏稅 連補帶罰690萬 網路購物盛行,國內電子商務產值高達數千億元,中區國稅局近期查核網路賣家銷售遊戲點數卡,短短2年間銷售額高達9,600萬餘元,但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被國稅局補稅帶罰690萬元。網購業者即使沒有實體店面,只要每月網購銷售額達到8萬元門檻,仍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 企業主應注意-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人力資源, 台灣法令 企業主應注意-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保全人員 每月工時上限288小時 人力資源, 台灣法令 保全人員 每月工時上限288小時 勞動部因保全業占職災過勞死案件之首,職災案件中有三分之一都是保全人員,保全業也成為高風險行業,凸顯保全人員工時過長問題,2015/06/25公布「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明訂保全人員每月總工時上限為288小時、兩次出勤間至少間隔十一個小時、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十二日等,2016年起實施。 保全業者2016年起必須重新與員工簽訂工作契約,並報當地勞動主管機關核定,違反者可依勞基法開罰二至卅萬元。 1998年訂定的保全人員工時指引中,雖已明訂保全每日正常工時為十小時,可再延長加班兩小時,每周上班六天,可休息一天;但未訂定總工時上限,授權地方政府自訂,各縣市政府規定的工時不一,保全人員也申訴不斷。 勞動部2015年整理各地保全工時,發現差異性極大,最血汗的台北市與台南市,採四周總工時最高288小時,若一個月有31天,全月最高工時可達324小時,等於上班日每天都要工作至少12個小時。 過去規定保全業每7天休一天,可彈性調整,但須2周內休二天;有保全被排月初休2天,月底再休2天,等於中間連續工作24天,已明顯過勞,卻無法可罰;新版本也明訂,不得連續工作超過12日。 保全為輪班制,有公司因人手不足,會要求保全上完早班後,再接著上晚班;新版本也明訂,保全人員兩次出勤間,必須要至少間隔11個小時。 舊版中對保全業遇「緊急狀況」可延長工時,易遭雇主濫用,新版中明訂若遇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且要求勞工加班後,要給在廿四小時內通知工會;若無工會,要通知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北市勞動局指出,勞動局在2015/6/4先行公告調整保全人員正常工時,由每4周288小時改為每月計算,且已經在2015/6/15日實施。 員工酬勞 公司法修正公司章程須變更 公司設立, 台灣法令, 案例 員工酬勞 公司法修正公司章程須變更 員工酬勞 [...] 房地合一稅 對房產投資人及企業衝擊及因應(房地合一課稅) 台灣法令, 焦點主題, 財稅資金 房地合一稅 對房產投資人及企業衝擊及因應(房地合一課稅) 房地合一稅制(房地合一課稅) [...] [hupso]
台北市房屋稅新制修正(2014/11/3) 台灣法令, 財稅資金 台北市房屋稅新制修正(2014/11/3) 台北市因應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提高非住家用房屋稅率,依同條例第6條規定,配合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於2014年11月3日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適用於2015年開徵之房屋稅。台北市政府為期課稅更合理公平及簡化稽徵作業,提案就特殊情形的住家用房屋明訂單一稅率,且不納入該市非自住的其他供住家用房屋戶數計算。 台北市已提案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第4條稅率相關規定,明訂下列非具囤房性質及公同共有房屋,採單一稅率: [...]
(案例)無出租營利事實 免奢侈稅 台灣法令, 案例 (案例)無出租營利事實 免奢侈稅 台北市俞姓女子購屋時租約尚有兩個月,她好心讓單親媽媽多住兩個月只收清潔費5,000元,事後出售房屋卻被檢舉持有房屋期間出租營利,被國稅局課奢侈稅150萬元。俞女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查出上情,認定沒有出租營利,昨天判決俞女勝訴,免繳奢侈稅。 2012年7月俞女向方姓屋主購買台北市的四樓的公寓,同年10月21日以1,000萬元出售該公寓。她自認符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的豁免條款,雖然買房未逾一年出售,但持有期間屋主、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僅有一戶房屋,辦好戶籍登記且沒有出租或營業行為,免繳奢侈稅的規定,未報繳奢侈稅。 (案例)遊戲點卡透過網路銷售 逃漏稅 連補帶罰690萬 台灣法令 (案例)遊戲點卡透過網路銷售 逃漏稅 連補帶罰690萬 網路購物盛行,國內電子商務產值高達數千億元,中區國稅局近期查核網路賣家銷售遊戲點數卡,短短2年間銷售額高達9,600萬餘元,但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被國稅局補稅帶罰690萬元。網購業者即使沒有實體店面,只要每月網購銷售額達到8萬元門檻,仍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 企業主應注意-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人力資源, 台灣法令 企業主應注意-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保全人員 每月工時上限288小時 人力資源, 台灣法令 保全人員 每月工時上限288小時 勞動部因保全業占職災過勞死案件之首,職災案件中有三分之一都是保全人員,保全業也成為高風險行業,凸顯保全人員工時過長問題,2015/06/25公布「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明訂保全人員每月總工時上限為288小時、兩次出勤間至少間隔十一個小時、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十二日等,2016年起實施。 保全業者2016年起必須重新與員工簽訂工作契約,並報當地勞動主管機關核定,違反者可依勞基法開罰二至卅萬元。 1998年訂定的保全人員工時指引中,雖已明訂保全每日正常工時為十小時,可再延長加班兩小時,每周上班六天,可休息一天;但未訂定總工時上限,授權地方政府自訂,各縣市政府規定的工時不一,保全人員也申訴不斷。 勞動部2015年整理各地保全工時,發現差異性極大,最血汗的台北市與台南市,採四周總工時最高288小時,若一個月有31天,全月最高工時可達324小時,等於上班日每天都要工作至少12個小時。 過去規定保全業每7天休一天,可彈性調整,但須2周內休二天;有保全被排月初休2天,月底再休2天,等於中間連續工作24天,已明顯過勞,卻無法可罰;新版本也明訂,不得連續工作超過12日。 保全為輪班制,有公司因人手不足,會要求保全上完早班後,再接著上晚班;新版本也明訂,保全人員兩次出勤間,必須要至少間隔11個小時。 舊版中對保全業遇「緊急狀況」可延長工時,易遭雇主濫用,新版中明訂若遇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且要求勞工加班後,要給在廿四小時內通知工會;若無工會,要通知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北市勞動局指出,勞動局在2015/6/4先行公告調整保全人員正常工時,由每4周288小時改為每月計算,且已經在2015/6/15日實施。 員工酬勞 公司法修正公司章程須變更 公司設立, 台灣法令, 案例 員工酬勞 公司法修正公司章程須變更 員工酬勞 [...] 房地合一稅 對房產投資人及企業衝擊及因應(房地合一課稅) 台灣法令, 焦點主題, 財稅資金 房地合一稅 對房產投資人及企業衝擊及因應(房地合一課稅) 房地合一稅制(房地合一課稅) [...] [hup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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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主應注意-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人力資源, 台灣法令 企業主應注意-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保全人員 每月工時上限288小時 人力資源, 台灣法令 保全人員 每月工時上限288小時 勞動部因保全業占職災過勞死案件之首,職災案件中有三分之一都是保全人員,保全業也成為高風險行業,凸顯保全人員工時過長問題,2015/06/25公布「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明訂保全人員每月總工時上限為288小時、兩次出勤間至少間隔十一個小時、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十二日等,2016年起實施。 保全業者2016年起必須重新與員工簽訂工作契約,並報當地勞動主管機關核定,違反者可依勞基法開罰二至卅萬元。 1998年訂定的保全人員工時指引中,雖已明訂保全每日正常工時為十小時,可再延長加班兩小時,每周上班六天,可休息一天;但未訂定總工時上限,授權地方政府自訂,各縣市政府規定的工時不一,保全人員也申訴不斷。 勞動部2015年整理各地保全工時,發現差異性極大,最血汗的台北市與台南市,採四周總工時最高288小時,若一個月有31天,全月最高工時可達324小時,等於上班日每天都要工作至少12個小時。 過去規定保全業每7天休一天,可彈性調整,但須2周內休二天;有保全被排月初休2天,月底再休2天,等於中間連續工作24天,已明顯過勞,卻無法可罰;新版本也明訂,不得連續工作超過12日。 保全為輪班制,有公司因人手不足,會要求保全上完早班後,再接著上晚班;新版本也明訂,保全人員兩次出勤間,必須要至少間隔11個小時。 舊版中對保全業遇「緊急狀況」可延長工時,易遭雇主濫用,新版中明訂若遇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且要求勞工加班後,要給在廿四小時內通知工會;若無工會,要通知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北市勞動局指出,勞動局在2015/6/4先行公告調整保全人員正常工時,由每4周288小時改為每月計算,且已經在2015/6/15日實施。 員工酬勞 公司法修正公司章程須變更 公司設立, 台灣法令, 案例 員工酬勞 公司法修正公司章程須變更 員工酬勞 [...] 房地合一稅 對房產投資人及企業衝擊及因應(房地合一課稅) 台灣法令, 焦點主題, 財稅資金 房地合一稅 對房產投資人及企業衝擊及因應(房地合一課稅) 房地合一稅制(房地合一課稅) [...] [hupso]
保全人員 每月工時上限288小時 人力資源, 台灣法令 保全人員 每月工時上限288小時 勞動部因保全業占職災過勞死案件之首,職災案件中有三分之一都是保全人員,保全業也成為高風險行業,凸顯保全人員工時過長問題,2015/06/25公布「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明訂保全人員每月總工時上限為288小時、兩次出勤間至少間隔十一個小時、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十二日等,2016年起實施。 保全業者2016年起必須重新與員工簽訂工作契約,並報當地勞動主管機關核定,違反者可依勞基法開罰二至卅萬元。 1998年訂定的保全人員工時指引中,雖已明訂保全每日正常工時為十小時,可再延長加班兩小時,每周上班六天,可休息一天;但未訂定總工時上限,授權地方政府自訂,各縣市政府規定的工時不一,保全人員也申訴不斷。 勞動部2015年整理各地保全工時,發現差異性極大,最血汗的台北市與台南市,採四周總工時最高288小時,若一個月有31天,全月最高工時可達324小時,等於上班日每天都要工作至少12個小時。 過去規定保全業每7天休一天,可彈性調整,但須2周內休二天;有保全被排月初休2天,月底再休2天,等於中間連續工作24天,已明顯過勞,卻無法可罰;新版本也明訂,不得連續工作超過12日。 保全為輪班制,有公司因人手不足,會要求保全上完早班後,再接著上晚班;新版本也明訂,保全人員兩次出勤間,必須要至少間隔11個小時。 舊版中對保全業遇「緊急狀況」可延長工時,易遭雇主濫用,新版中明訂若遇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且要求勞工加班後,要給在廿四小時內通知工會;若無工會,要通知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北市勞動局指出,勞動局在2015/6/4先行公告調整保全人員正常工時,由每4周288小時改為每月計算,且已經在2015/6/15日實施。 員工酬勞 公司法修正公司章程須變更 公司設立, 台灣法令, 案例 員工酬勞 公司法修正公司章程須變更 員工酬勞 [...] 房地合一稅 對房產投資人及企業衝擊及因應(房地合一課稅) 台灣法令, 焦點主題, 財稅資金 房地合一稅 對房產投資人及企業衝擊及因應(房地合一課稅) 房地合一稅制(房地合一課稅) [...] [hup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