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個人對外投資(QDII2) 開放六大城市試點,國務院近期將發布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DII2)境外投資試點管理辦法,首批試點城市為上海、天津、重慶、武漢、深圳和溫州。這將是人民幣資本帳戶對外開放重要的一步,顯示北京爭取人民幣納入IMF特別提款權(SDR)的強烈企圖。
符合條件的個人持有效居民身分證或居住證、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的核定資料,簽署開戶申請書、境外投資資金合法性承諾函和投資風險自擔承諾函等材料並通過銀行審核後,就可以開通境外直投專戶,含1個人民幣專戶和1個外匯專戶,用於辦理境外投資資金收付、結售匯業務。
QDII2的試點將有助於中國申請加入SDR,以及加快資本帳戶開放進程。按IMF的分類,資本項目包括七大類40個子項,大陸目前仍不可兌換的僅剩五項,包括個人跨境投資。
QDII2(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2)是指在人民幣資本帳不可兌換下,有控制地允符合資格的境內個人可以對外投資。QDII2個人投資者可直接獲得對外投資額度,自行決定投資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