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家外匯管理局2015年1月29日宣布,將擴大跨境外匯支付業務的試點範圍,不僅進一步拓展到全大陸,並將網路購物單筆交易限額由等值1萬美元提高至5萬美元。
外管局網站公布的「關於開展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的通知」,包括三項內容:
外管局表示,為積極支援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防範網路管道外匯支付風險,2013年以來,外匯管理局在上海、北京、重慶、浙江、深圳等5個地區開展支付機構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業務試點,試點情況良好。
外匯管理局在總結前期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指導意見,在全國範圍內允許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雙方提供外匯資金收付及結售匯服務。
(資料來源:圖文來自大陸外匯管理局,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