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業設立登記 (登記旅行社) 分析說明
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將多年客戶常詢問設立旅行社登記之問題,做一個分析及比較,供想要新登記旅行社的企業主參考。
幣別: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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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為旅行業設立/登記旅行業註冊(旅行社設立登記)的專家,是您旅行事業的最佳夥伴。
我們擁有豐富的旅行業設立(旅行社設立登記)經驗,有別於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具有旅行社設立及旅行社設立登記後續帳務處理的產業實務經驗,並能提出完整解決方案的會計師事務所,我們能更深層為您的投資做更深一層思考及規劃,並提供有效執行的建議,節省您投資摸索、調研及未考慮到的營運及稅務風險,讓其於初始設立時,便已完善考量及規劃。
對於您的投資,我們以親切熱忱、專業且合理價格,珍惜所托,一如親件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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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為讓您了解整個申請旅行社之設立流程及加快設立速度,須請您先行了解,或依照下列程序順序,提供資料給我們,或完成一些程序,以協助您申請旅行社,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886-2-29266853 或拜訪 聯絡我們 的專頁,與我們連繫!
旅行業旅客責任保險投保
旅行業舉辦團體旅遊、個別旅客旅遊及辦理接待國外、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觀光團體、個別旅客旅遊業務,應投保責任保險,其投保最低金額及範圍至少如下:
- 每一旅客及隨團服務人員意外死亡新台幣二百萬元。
- 每一旅客及隨團服務人員因意外事故所致體傷之醫療費用新台幣十萬元。
- 旅客及隨團服務人員家屬前往海外或來中華民國處理善後所必需支出之費用新台幣十萬元;國內旅遊善後處理費用新台幣五萬元。
- 每一旅客及隨團服務人員證件遺失之損害賠償費用新台幣二千元。
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
履約保證保險之投保範圍,為旅行業因財務困難,未能繼續經營,而無力支付辦理旅遊所需一部或全部費用,致其安排之旅遊活動一部或全部無法完成時,在保險金額範圍內,所應給付旅客之費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接獲交通部觀光局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 :
- 受停業處分,停業期滿後未滿二年。
- 喪失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觀光公益法人之會員資格。
- 其所屬之觀光公益法人解散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不足以保障旅客權益。
旅行業:私人包團
旅行業所謂的包團,即旅行社為客戶度身訂做不同型式的包團服務,不論人數,時間,行程,食宿要求,全程客製。
- 客製化的包團一律先繳交定金與報名表之後再開始規劃。
- 通常,以自備十個人即可包團,若不足十個人也需達六人以上並且補足差價(少一人需加收一人份的50%固定費用,少兩人則加收一人份,以此類推)。若人數超過11人,則須達14人方可包團(17-22人包團可出兩車),不足人數以補足差價的方式。
- 代表的聯絡人,負責統一繳交全員的報名表與定金,且因一次報名人數多,價格會相對優惠。
- 除一般行程,包團也適用特殊需求如天數特別短,特別長,只去某些特定地點,或住宿特別高檔預算高等行程設計。因為不符合大多數人參團的需求,無法找到人一起湊,此類行程只能包團進行。
旅行業設立登記 (登記旅行社) 公司設立比較分析
旅行業(旅行社) 發起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之資格
資格限制(不得有下列情形):
- 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 五年者。
- 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
- 曾服公務虧空公款,經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
- 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 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者。
- 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
- 曾經營旅行業受撤銷或廢止營業執照處分,尚未逾五年者。
旅行業(旅行社) 經理人員資格
旅行業及其分公司應各置經理人一人以上負責監督管理業務。(new)
旅行業經理人應為專任,不得兼任其他旅行業之經理人,並不得自營或為他人兼營旅行業。(緯創德林提醒客戶注意!)
旅行業經理人應備具下列資格之一,經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團體訓練合格,發給結業證書後,始得充任:
-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旅行業代表人二年以上者。
-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海陸空客運業務單位主管三年以上者。
-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旅行業專任職員四年或特約領隊、導遊六年以上者。
-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普通考試及格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三年制專科學校、大學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規定學分三分之二以上及格,曾任旅行業代表人四年或專任職員六年或特約領隊、導遊八年以上者。
- 曾任旅行業專任職員十年以上者。
-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在國內外大專院校主講觀光專業課程二年以上者。
-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觀光行政機關業務部門專任職員三年以上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曾任觀光行政機關或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業務部門專任職員五年以上者。大專以上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觀光科系畢業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年資,得按其應具備之年資減少一年。
第一項訓練合格人員,連續三年未在旅行業任職者,應重新參加訓練合格後,始得受僱為經理人。
旅行業(旅行社) 經理人員訓練
旅行業經理人 訓練機構資格
旅行業經理人訓練由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團體辦理。
前項之受委託機關、團體,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 須為旅行業或旅行業經理人相關之觀光團體,且最近二年曾自行辦理或接受交通部觀光局委託辦理旅行業從業人員相關訓練者。
- 須為設有觀光相關科系之大專以上學校,最近二年曾自行辦理或接受交通部觀光局委託辦理旅行業從業人員相關訓練者。
旅行業經理人 訓練時間
- 旅行業經理人訓練節次為六十節課,每節課為五十分鐘。
- 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其缺課節數不得逾訓練節次十分之一。
- 每節課遲到或早退逾十分鐘以上者,以缺課一節論計。
旅行業經理人 訓練及格條件
- 旅行業經理人訓練測驗成績以一百分為滿分,七十分為及格。
- 測驗成績不及格者,應於七日內申請補行測驗一次;經補行測驗仍不及格者,不得結業。
- 因產假、重病或其他正當事由,經核准延期測驗者,應於一年內申請測驗;經測驗不及格者,依前項規定辦理。驗不及格者,依前項規定辦理。
經理人訓練備查/取得訓練證書費
- 受委託辦理旅行業經理人訓練之機關、團體,應依交通部觀光局核定之訓練計畫實施,並於結訓後十日內將受訓人員成績、結訓及退訓人數列冊陳報交通部觀光局備查。
- 旅行業經理人訓練之受訓人員訓練期滿,經核定成績及格者,於繳納證書費後,由交通部觀光局發給結業證書。
- 前項證書費,每件新臺幣五百元;其補發者,亦同。
旅行業(旅行社)登記註冊 應備文件
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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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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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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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人、股東、經理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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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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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結業證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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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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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處所之建築物所有權狀影本及租賃合約書或屋主同意書(租約須以公司名與房東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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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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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存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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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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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計畫書1份
經營計畫書內容包括:1.成立的宗旨。2.經營之業務。3.公司組織狀況。5.資金來源及運用計畫表。5.經理人之職責。6.未來3年營運計畫及損益預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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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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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董事如任職他旅行社,應辦妥前任職公司離職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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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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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保險、履約保證保險之保單及保費收據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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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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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所屬公會有效會員證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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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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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處所內外全景照片(含市招及門牌,市招需加註「籌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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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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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所需文件之一)
公司及負責人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正本各乙份(第一或第二類皆可,可向往來銀行申請,不管有沒有開戶,都需申請,以召開審查會前一個月內之申請資料為準)
有關票據信用資料查詢(無退票證明文件申請),可參考本所網站:無退票證明文件申請(票據信用查詢) |
旅行業(旅行社)客戶應注意事項
1.旅行社名稱範例及說明
- 與現有旅行業名稱或服務標章之發音相同。例:「龍鳳旅行社、隆奉旅行社」,「龍鳳旅遊、隆奉旅遊」,「南方旅行社、南芳旅行社」,「南方旅遊、南芳旅遊」,「方方旅行社、芳芳旅遊」。
- 注音符號之「ㄓ、ㄗ」,「ㄔ、ㄘ」,「ㄕ、ㄙ」等視為名稱類似。
- 旅行業名稱及服務標章與消費者普遍認知之現有旅行業名稱(品牌)相同或類似,致與他旅行業混淆者:
- 相同:「楊楊旅行社、揚揚旅行社、泱泱旅行社、樣樣旅行社」。
- 類似及產生混淆者:「龍鳳旅行社、龍鳳國際旅行社、臺灣龍鳳旅行社、新龍鳳旅行社、龍鳳假期旅行社。…」
- 破音字:應以一般社會大眾習慣讀法認定(例如「尺度ㄉㄨ旅行社」、「火車ㄔㄜ旅行社」),並不得主張以相對冷僻或少數之破音字規避上述規定(例如「尺度ㄉㄨㄛ旅行社」、「火車ㄐㄩ旅行社」)。
- 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7條第3項規定:
- 有關「與大陸組團地區旅行業未經許可來臺投資前,旅行業名稱與大陸地區人民投資之旅行業名稱有上述情形者,亦同」乙節,除大陸居民赴臺旅遊164家組團社外,另有1652 家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擬於奉核後輸入大陸組團社名稱加以審核。
- 倘事後發現有使用違反上述規定之名稱者,將廢止該名稱之使用。
2.設立時限
從核准設立到註冊完成開業,須在2個月內完成。
3. 資格限制
- 旅行業應專業經營,以公司組織為限,並應於公司名稱上標明旅行社字樣。
- 旅行業發起人均應為旅行社股東,且須有行為能力。政府或法人亦得為發起人,但法人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者,以公司為限。
- 代表公司之董事、董事長及副董事長,均須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國內設有住所。但依外國人投資條例申請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投資者,不在此限。
4.經理人之規定
- 經理人應為專任。
- 各種旅行業經理人均不得少於1人(分公司亦同)。
5.開業注意事項
-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第19條及第20條第1項規定,於領取旅行業執照後1個月內開始營業。
- 將開業申請書及責任保險、履約保證保險之保單及保費收據影本報本局備查。
- 有關旅行業緊急聯繫窗口、從業人員異動及履約保證保險窗口等相關資料, 請於觀光局「管考及網路填報系統」(http://infoadmin.tbroc.gov.tw/)線上填報。
- 旅行業開業後,應於每年6月30日前,將其財務及業務狀況,依交通部觀光局規定之格式填報。
旅行社接大陸團應注意事項
因應最近大陸團旅遊業務,客戶常問本所,旅行社接大陸團之有何資格限制,本所整理如后,供客戶參考。
旅行業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應具備下列要件,並經交通部觀光局申請核准: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
- 成立五年以上之綜合或甲種旅行業。
- 為省市級旅行業同業公會會員或於交通部觀光局登記之金門、馬祖旅行業。
- 最近五年未曾發生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繳納之保證金被依法強制執行、受停業處分、拒絕往來戶或無故自行停業等情事。
- 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赴大陸地區旅行服務許可獲准,經營滿一年以上年資者、最近一年經營接待來臺旅客外匯實績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或最近五年曾配合政策積極參與觀光活動對促進觀光活動有重大貢獻者。
交通部觀光局廢止旅行業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之核准:
- 喪失下列資格條件:成立五年以上之綜合或甲種旅行業或為省市級旅行業同業公會會員或於交通部觀光局登記之金門、馬祖旅行業者。
-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繳納之保證金被依法強制執行,或受停業處分。
- 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
- 無正當理由自行停業。
- 旅行業停止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應向交通部觀光局報備。
保證金繳交
- 自核准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繳納新臺幣一百萬元保證金。
- 繳交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 繳交時間:自旅行業申請核准三個月內繳納保證金。
- 旅行業已依規定向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旅行業全聯會)繳納保證金者,由旅行業全聯會自本辦法修正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將其原保管之保證金移交予交通部觀光局。
大陸團來台 須投保責任意外險、並加保突發疾病險和旅行平安險(陸客來台 投保保險)
交通部觀光局已修訂陸客團來台旅遊相關辦法,交通部觀光局2015/07/23宣布,自2015年10月起,來台陸客須強制納保。要求來台陸客團除投保責任意外險之外,強制加保突發疾病險和旅行平安險,醫療險最低保額新台幣50萬元、意外險最低保額200萬元。說明如下:
- 目前現況,陸客2014年來台已達398萬人次,但只投保意外責任險,一旦出現突發疾病或意外,醫療費用多半由台灣地接旅行社或醫院負擔。
- 觀光局已修訂相關辦法,以後陸客團申請入台證時,將要求檢附投保證明資料,以預先審查方式強制團員投保。
- 未來可以考慮旅客在買了保險後,保險公司馬上將資料通知台灣移民署,作為核發入台證的依據。
- 若旅客在取得入台證後又退保,保險公司也應立即通知,移民署可採取因應措施。
- 移民署在旅客入境時一旦發現旅客退保,或其他原因未加保,可要求旅客在機場馬上買保險,補足需求。
- 台灣的保險業者則在機場設服務台接受投保,對旅客方便,對保險業者是利多。
- 投保保額為每人因意外事故死亡的最低保險金額,須為新台幣200萬元;因意外事故所致體傷及突發疾病所致之醫療費用最低保險金額,須為新台幣50萬元。
大陸團來台 自由行隨團人數限制(個人旅遊團客化)
為避免陸客假自由行真跟團,交通部觀光局2015/07/23宣布,增訂有關觀光團隨團人數之限制,避免旅行業配合大陸組團社,操作「個人旅遊團客化」,打著自由行名號卻是「真跟團」。
觀光局指出,新增訂觀光團隨團人數的限制,陸客團人數不得超過40人,隨團自由行人數不得超過團員人數3分之1,以避免旅行業配合大陸組團社,大量將個人自由行陸客併入觀光團,致個人旅遊隨團旅客人數大於團體旅客,或比例上極為懸殊。
觀光局對大陸團觀光稽查
觀光局2015/8/20宣布,成立觀光稽查隊,特別稽查陸客團,預估稽查件數可增加兩倍到7380件。
觀光稽查隊成員共24名,多數具有豐富稽查經驗,也有具備法律及觀光專長者加入,將派至全臺各旅遊重點地區加強執行「自由行團客化」、「假優質團」、「大陸領隊兼任導遊」等主要違規稽查。
上市公司雄獅旅行社 取得經營 陸客出境遊資格(new)
雄獅旅遊(2731-TW)2015年7月31日與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管委會以及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政府正式簽署福建自貿區廈門片區投資服務協議,未來雄獅(福建)國際旅行社在取得福建省居民赴台團體遊與大陸公民出境遊的營業批核後,即可正式從事相關旅遊業務,成為全球唯一可進行大陸全資質出境與入境業務的外資旅行業者。
雄獅旅遊依託自貿區政策,積極爭取於福建自貿區成立營業據點,雄獅(福建)國際旅行社已於2015年7月正式設立,資本額為1000萬美金。
根據大陸國家旅遊局《關於支持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旅遊業開放意見》,重點項目其一為明確擴大旅行社業開放,也因此政策上不僅支持在福建自貿區內設立的中外資合資旅行社,經營大陸居民出境(不包括赴台)團隊旅遊業務。
因「對台政策」特色,允許廈門、平潭、福州3個片區可各別開放1家中外資合資旅行社中的台資合資旅行社,進行試點經營福建居民赴台團隊旅遊業務,這3家於福建自貿區設立的台資合資旅行社不僅擁有福建省公民赴台團體遊的資質,亦可從事大陸居民出境業務。
旅行業補助申請 台灣觀光局推動旅行業品牌化經營
台灣觀光局為推動旅行業品牌化經營,鼓勵旅行業財務報表辦理會計師財務簽證,給予財務簽證費用補助,及獎助該旅行業貸款利率1.5%(貸款額度綜合旅行業最高新臺幣1千萬,甲、乙種旅行業最高500萬),以鼓勵業者建立品牌,下列為台灣觀光局的規定,供客戶參考:
台灣觀光局推動旅行業品牌化經營說明
為促進傳統旅行產業轉型與升級,輔導旅行業朝向品牌化經營,本局2013年7月4日訂定發布「輔導建立品牌旅行業獎勵要點」,針對:
- 旅行業為建立品牌(例如:研發創新產品及服務、推動品牌發展系統、從事品牌加盟與結盟、建立從業人員品牌發展觀念等),提出公司品牌化經營計畫,且符合連續2年辦理財簽,經本局審查通過者,獎助該旅行業貸款利率1.5%(貸款額度綜合旅行業最高新臺幣【下同】1千萬,甲、乙種旅行業最高500萬),以鼓勵業者建立品牌,提升品牌知曉度及旅遊消費者信賴度。
- 獎勵旅行業辦理財務報表查核簽證,該簽證經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或修正式無保留意見者,獎助該財簽費用最高5萬元,以輔導業者健全財務結構、調整企業體質。
- 獎助名單
- 提出品牌旅行業計畫獲利息獎助:3家,大登旅行社、理想旅運社、東森旅行社。
- 公司財務查核簽證獲費用獎助:35家。
1、綜合旅行業(20家):
新台旅行社、安盛旅行社、山富國際旅行社、信安旅行社、行健旅行社、捷利旅行社、龍騰旅行社、天擎旅行社、錫安國際旅行社、東森旅行社、誠信旅行社、易飛網旅行社、保保旅行社、理想旅運社、良友旅行社、昇漢旅行社、喜美旅行社、康福旅行社、北極星國際旅行社、鳳凰國際旅行社。
2、甲種旅行業(15家):
光華旅行社、瘋狂賣客旅行社、大登旅行社、新銳旅行社、凱仕旅行社、國光假期旅行社、迪迪旅行社、環島聯旅行社、假日旅行社、華府旅行社、翰翔旅行社、台灣中國運通、雍利企業、中國青年旅行社、柏達旅行社。
環保標章申請
環署鼓勵旅館、旅行業、餐館、清潔業、汽車租賃業及洗車業者申請環保標章
旅行社帳務處理 應注意事項
高雄國稅局2015/8/5查獲接待陸客團旅行社虛報進項憑證上億元。
知名接待陸客團旅行社將上億元不得扣抵進項憑證申報扣抵營業稅,估計補繳本稅及違章罰鍰超過1千萬元。
因陸客來臺觀光團次倍增,消費能力驚人,帶動國內無限商機。國稅局針對接待陸客之相關行業,包括旅行社、遊覽車、旅館業、購物店等,持續列為重點查核的對象。近期更運用電腦查核系統,查獲高雄某知名旅行社將1億餘元屬代收轉付性質之進項憑證提出扣抵。
按照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就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後之餘額,繳納當期營業稅。旅行業因為行業特性,依據財政部的規定,辦理國外及大陸旅行團收取的團費,係按扣除代收轉付價款後之差額,逐團結算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各團次食宿交通等支出取得之發票係屬代收轉付的範圍,不得提出扣抵銷項稅額。
緯創德林,提醒旅行社業者,將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提出申報扣抵,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除了補繳本稅,尚有一倍的罰鍰。國稅局近期內還會針對類似的漏稅模式擴大查核,呼籲旅行社業者儘速檢視,有上述情形者請自動補報及補繳稅款,以免受罰。【#285】
緯創德林建議…
對於想要從事旅行業旅行社的新客戶而言,旅行社種類的分別,主要在於乙種旅行社,僅從事票務及本國人國內旅遊;甲種旅行社可從事外國人來台觀光接待,一般而言,以甲種旅行社居多。
對於有些長期從事兩岸商務、學術交流及科技交流等交流活動的舉辦或參訪的公司,是否成立旅行社問題,緯創德林建議,先考量自身的業務量,若業務量少,可考慮和現有的旅行社合作;若業務量大或想自行創辦一些行程,並握有行程及與旅遊資源洽商的主導權,及應付客戶的需求,行程隨時可修改的便利,但進一步考量,便是運營的成本,如辦公室租金、人員薪資、水電及帳務稅務成本。若一切皆已可考量,則可考慮自行申請設立,創建一個旅遊平台,儘情的發揮所長。
對於想從事網路旅遊平台的架設的客戶,若只是純粹提供旅遊資訊,而旅遊商品是由其他旅行社或廠商提供,則可不用成立旅行社,但若想進一步從事票務,或自行設計旅遊行程商品,並與資源提供方洽談合作,則需要申請旅行社。通常,會以後者居多,理由便是,對旅行業行業的深入了解後,想發揮自已的創意空間或對旅遊業的熱愛。
創業是有風險的,且要全力以赴,常見客戶會為上述因素困擾,或想以兼職方式從事旅行社,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並不建議。若客戶已將上述因素考量,且已有部份旅遊資源,如廠商、人脈或整合行銷的能力,且有很高的興趣從事旅行業,可考量開始著手進行織夢,有些因素可能不需考慮太多,但一定要全力以赴,有時會創造出一個驚喜與成就感,這就是很多從事旅行業的人,樂在其中而不可說的秘密。
旅行業的帳務處理,有別一般公司,較為特殊,處理較為繁雜,也因此,實務上有很多會計師事務所較少承接,主因在於實務經驗及投入人力的關係。
緯創德林為旅行業設立/登記旅行業註冊(旅行社設立登記)的專家,是您旅行事業的最佳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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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因為專業,所以值得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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