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憲法委員會29日重新裁定奧朗德總統提出的「富人稅」合憲,換言之,年薪超過100萬歐元(約台幣4150萬元)的人需繳納75%所得稅。
原先向個人課徵的75%所得稅,改由企業承擔,雇主必須為年薪破100萬歐元的員工付50%的所得稅,再加上法定必須為員工繳交的社會保障分攤金,實際課徵稅率仍達75%。此法案適用於2013年及2014年會計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