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2015/01/20三讀通過攸關勞工工資、資遣費、退休金權益的勞基法28條修正案,有兩大重點:
因應墊償基金墊償範圍擴大,雇主每月繳交的墊償費率上限也將提高,由現行萬分之十提高到萬分之十五。
過去20年產業外移嚴重,關廠歇業案例層出不窮,老闆脫產積欠薪資、退休金,勞工是最大輸家。過去幾年從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華隆自救會、太子汽車等勞資爭議案,勞工四處抗爭,讓政府各單位疲於奔命。
為此,勞動部大幅翻修勞基法28條,全面處理勞工債權。修正案擴大工資墊償基金範圍,讓勞工被欠的退休金資遣費都至少可以拿到六個基數,再由政府代位求償。至於後續未清償金額,則透過提升抵押權順位,得與銀行團等債權機構協商按比例分配。
勞基法修正案今天完成三讀,大幅提升勞工債權順位,並擴大墊償範圍,雖未溯及既往,但勞動部將從寬解釋適用時間,多項爭議中案件,如太子汽車、華隆自救會、奇力光電,上月宣布破產的大眾電信等勞資爭議案,可望解套。
華隆大園廠去年拍賣24.3億元,但勞工債權只分到196萬元,每人平均分到2200元;太子汽車前年拍賣敦南大樓總部91 億元,自救會債權6.5億元,只分到6000萬元,凸顯勞工在債權分配的弱勢地位。
勞基法28條擴大墊償範圍,適用對象必須符合事業單位破產、歇業、清算,其認定基準,將以相關程序結束為準。
例:大眾電信雖在2014年12月宣布破產,但破產程序仍進行中,如果破產程序確認發生在修正案通過後,仍可適用。目前大眾電信約積欠100多名員工,約3000萬資遣費,未來員工應可得到六個基數資遣費墊償;2013年爆發的奇力光電勞資爭議,目前也處於破產程序,可望趕得上適用新法。
至於債權分配順位提升,八個月後才生效,屆時則以法院針對債權分配判決為基準。以華隆自救會為例,大園廠拍賣後,勞工債權只分到196萬元,但未來第二階段頭份廠再拍賣,自救會就以援引修正後的勞基法,與銀行團共同分配債權。
(資料來源:聯合報,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