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本電子發票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更名為「電子發票證明聯」,統一規格為寬5.7公分,長9公分,且採發票與交易明細分離,交易明細不主動列印。需要交易明細,可要求營業人列印,以供作為報帳、對帳使用。幸運中獎,僅需攜帶紙本電子發票正本即可領獎,不需要交易明細。
自2014年1-2月期起,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開獎組數將由2千組調增為3千組,每組獎金新臺幣2千元,民眾以載具索取之電子發票若同時對中統一發票各獎別及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號碼,可選擇較高之獎額兌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