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交易行為查稅方向:
1.1.「合建分售」是不動產市場常見的銷售行為,官員指出,建商與地主採合建分售時,雙方分別與消費者簽訂房屋及其坐落基地銷售契約,在現行土地交易免稅制度下,不少建商常與暗樁地主合作,利用稅制漏洞企圖逃避高額稅金,國稅局選列合建分售模式選案查核,一旦發現地主與建商關係匪淺,會將地主認定為建商合夥人,銷售土地行為被視同營業行為,出售若有獲利則按股東個人營利所得,併入個人年度所得中,課徵綜合所得稅。
1.2.個人出售不動產不論銷售戶數幾戶,或是以營利為目的,購買房屋或標售法拍屋再予以銷售,都得被課營業稅,國稅局因考量稽徵成本,先針對買賣6戶以上房屋者進行查核。
2.醫美及器材業,因不少整形美容診所與醫美集團聯手,利用診所購入高價醫美機器設備,卻未誠實開立發票。
3.陸客來台國稅局以派員駐點勘察的方式,針對陸客團重點商家、遊覽車、飯店和餐廳旅宿等相關業者,列為查稅對象。